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专业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12  打印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保证一流专业建设质量,切实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我校《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南理教研〔2021〕1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专业的建设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一流专业(地理信息科学、广告学、电子信息工程、工商管理)。

二、验收程序

1.一流专业负责人对照 “南宁理工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标准与评价指标”(见附件2)以及申报书内容,认真总结近两年专业建设情况,填写“南宁理工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验收报告”(见附件3)。

2.所在教学单位对所承担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果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答辩。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项目所在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验收工作。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本单位“南宁理工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验收报告”和有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教研处(3318办公室)打印要求:一式六份,双面打印。有关成果清单附表的格式可参见附件4,无相关成果可不填。纸质版需盖章签字,电子版发送至1341853234@qq.com。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773—8998791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4年3月6日





附件1.南宁理工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标准与评价指标

附件2.南宁理工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验收报告

附件3.成果清单附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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