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宁理工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浏览: 发布时间:2024-01-13  打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南宁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范围和时间

1.评定范围: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2024届毕业生

2.评定时间:2024年1月15——2024年3月11日

二、评定要求

1.申请评定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应满足学业条件确保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南宁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2023年修订)进行评选,对于实习、毕业设计和英语四级等要求,各二级学院在坚持推荐优秀的原则上,可自行拟定相应的评定要求。

3.规定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人数占比为学校2024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各二级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人数按照不超过本学院2024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详细名额分配如下表所示:

 




三、评定时间安排

3月1112:00前,各二级学院完成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完成以下材料报送:

1)《2024届南宁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1式2份,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正反面打印。

2)《2024届南宁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1式2份,做好排名。

3)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邮箱:xgc@nnct.edu.cn

4)毕业生评审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见附件3),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二级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落款盖章。

5)3月123月15日,学校审核并公示评定结果。

6)以上材料应按照规定的表格、内容和时间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周莹莹处,逾期将视为自愿放弃申报资格。

四、其他要求

评选学校优秀毕业生是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规定的要求,组织学生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各二级学院评选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核。

 

 

联系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773-8998260

 

 附件1:2024届南宁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2024届南宁理工学院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3:优秀毕业生评选评审情况报告参考件

 

 

南宁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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