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转发<关于开展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通知,为更好发挥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一线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现将参加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3月起开展各专业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训,3月份开展首批培训(3月3日-3月31日)。
二、培训课程
首批培训课程见附件3(《2023年3月培训工作安排》),后续示范课程安排将由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另行发布,教研处会及时跟进并下发学习通知。鉴于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不能一次性公布全部选学课程,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员应仔细查阅每一批次培训工作安排,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应任课教师进行学习。
三、参加对象及学习要求
相应课程任课教师均需要参与培训且至少完成1门示范课程的培训,鼓励参训教师积极参加本专业类其他示范课程和相近专业类示范课程的培训。为有效推进本项工作,教师学习情况应纳入各学院基础性考核指标。
四、报名及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方式,以专业类为单位开展。参训教师根据本人所在专业和所授课程,进行网络注册和相应培训报名(网址为 http://kc.enetedu.com)。培训课程直播结束次日起可以观看回放,回放时间为3天。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参训人员在直播和回放期间完成相关培训内容且考评合格后,将获颁相应课时的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电子结业证书。
五、学习数据填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统筹组织好本单位相应任课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各位教师完成相关培训内容且考评合格并获得结业证书后,及时与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员反馈学习情况,二级学院管理员按批次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任课教师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该批次培训后3个工作日发送至教研处邮箱:1341853234@qq.com,便于教研处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至教育厅。
联系人:陆燕黎,电话:0773-8993162。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3年3月6日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